高闶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147页(678字)
【生卒】:生卒年不详
【介绍】:
南宋理学家、教育家、经学家。
明州鄞县(今属浙江)人,字抑崇,学者称息斋先生。绍兴元年(1131),以上舍选次进士第。执政荐之,召为秘书省正字。
时将赐新进士《儒行》、《中庸》,高闶认为《儒行》词说不纯,奏请只赐《中庸》,以使“学者得知圣学渊源而不惑于他说”(《宋史·高闶传》),得施行。权礼部员外郎兼史馆校勘,议按《春秋》及周六卿之法改革枢密台舍官制,迁着作郎。以言者论罢,主管崇道观,后召为国子司业。时初兴太学,闶认为“先王设太学,惟讲经术而已”,(同上)北宋建国初时,尚沿用唐制,仍用诗赋圣,至神宗时,始以经术选士,又担心以此不足以尽,拔人材,乃设词学一科,高亢主张“今宜以经义为主,而加诗赋。”帝然之(同上)。
于是高闶“条具以闻”,以《六经》、《论语》、《孟子》为一场,诗赋次之,子史论又次之,时务策又次之。
太学课试及郡国科举,并以此为法。又建议设立郡国士补国学监生之制。“中兴以后学制,多闶所建明”(同上)。
又认为建学之始,“宜得老成以诱掖后进”(同上),于是首荐精于《春秋》学的全州文学师维藩,诏除为国子录。闶少宗程颐学,为程门首徒,后又从杨时学于太学,时人誉为师儒之首。
后为秦桧所疑。所着《春秋集注》,“其发明圣人褒贬义例,远过于胡文定公(安国),至今说《春秋》者以为大宗”(《宋元学案·龟山学案》)。
所集《厚终礼》,亦多被后世所采用。时人称其“大儒之砥砺名节,一步不苟,而宪敏(高闶)之无愧良友,其所以得统师门者也”(同上)。
其学受程颐、杨时影响颇深,不惑于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