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慎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198页(1142字)
【生卒】:1488—1568
【介绍】:
明思想家、哲学家。
字用修,号升庵。四川新都人。正德六年(1511)殿试第一,历官翰林修撰、经筵讲官。嘉靖三年(1524年),因“议大礼”忤君受廷杖,谪戍永昌,死于谪所。其学无常师,书无所不览,好学穷理,老而弥笃。“明世记诵之博、着作之富,推慎第一”。
独树一帜。对占统治地位的程朱理学与风靡一时的陆王心学都进行了批判,指出“道学、心学,理一名殊”,(《道学》)本质同表现异,皆片面夸大认识过程的某部分或“骛高远”“趋简凭虚而入于禅”,或“专考索”“遗本溺心而流于俗”,陷入荒谬。在本体论方面,对理学赋予三纲五常含义的“太极”、“道”、“理”作出截然不同的解释,把天、地、人之三极区别开,其上冠以无限之极——“太极”,它与“一”、“理”、“道”则是同一序列的范畴;认为“道以器寓,人与天期”,没有凌驾于具体事物之上的道;“理者,太虚之实义”这一规定则否定了“理”为精神本体(《琐语》)。在心性论方面,用“合性情论”直接否定“存天理灭人欲”,说明性与情具有客观基础,把两者与“天理”、“人欲”联系起来,反对理学家们割裂“义理”与“气质”,认为两者关系犹水与波,反对“言性不及情”与“言情不及性”之两种片面,强调两者“合之则双美,离之则两伤”,这种观点对冲破禁欲主义思想起了作用。在认识论方面,指出要认识“道”、“理”,只靠“存心”是不行的,必须靠感官接触外物,“若涂闭七窍,折堕其四肢,曰我能存心,有是理乎?”(《博约》)对“格物致知”命题,既批朱熹“入于支离”的即物穿理说,也批评王守仁“以格为正”的说法。“道”是变化之道,内容乃阴阳结合,由此“万物皆变”的发展观体现了其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既以对立面相互转化论证物质循环,又以变化观点说明历史,提出治天常法,因时而宜,顺势而变,一反泥古俗儒的“荣古陋今、党往仇来”(《琐语》)。其变化观点运用于治学,主张治经应变古,“虽天亲父子不苟同”、“圣贤师弟子亦不苟同”(《先郑后郑》)。
针对理学学僧家的通病,指出持六尘之说的佛教已犹“筑暗室枯坐”“尘虽隔而明亦窒”,若“儒者亦学僧家作语录”,则“欲求易晓,反为难知,本欲明经,适以晦道”。
(《活泼泼地》)其提出“合博约论”,旨在纠心学与理学治学方法之偏,统一“博”与“约”,“多学”与“一贯”。其倡多知多闻、实事实功,行重于知的求实学风,有力地冲击“专守一艺而不复旁通他书,掇拾腐说而不能自遣一辞”的理学学风,切中空疏寡陋弊端,开一代治学新风。“计其平生所叙录,不下四百余种,大多是谪戍云南后所着”,门人合其自编诸录为一编,名《丹铅总录》,后人编有《太史杨升庵全集》、《杨升庵外集》、《升庵遗集》。
(陈远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