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14:07:34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518页(402字)
《诗经》中的可供印证古代井田制社会经济形态的重要诗句。
语出《诗经·小雅·大田》。按:雨,雨落在……,用为助词。
私,私田。据《孟子·滕文公上》记载,我国夏、商、周三代都曾实行井田制的田亩规划制度,“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
”公田收获归农奴主所有,私田收获归农奴自己。诗句反映了西周时代的劳役地租制度。一说:公田是领主的田或奴隶主的田。孙作云《〈诗经〉中所见的西周封建社会》:“公田即领主的田,——公即领主;把农奴的份地叫做私田。这公和私都是阶级称呼,与一般的所谓公私不同。”主张西周为奴隶社会者认为,“公田”与“我私”相对,公指统治者,私指士大夫,因奴隶不会有田,而士大夫则有私田。郭沫若认为,“我私”是指井田制外开辟的私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