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靡常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14:07:52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518页(521字)
意谓天命无常。指上天的意志并非永远不变,只有有德之君能得其福佑。《诗经·大雅·文王》:“侯服于周,天命靡常。”殷商时代,天命思想比较流行,认为朝代兴废是得天命或失天命的结果。《尚书·汤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诗经·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随着社会的进步及人的认识的提高,对夏、商两代先得天命而兴,后因君王丧德失天命而亡的历史,西周贵族已能较客观地予以审视与评论,“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尚书·召诰》)。天命的永恒性受到怀疑,《尚书·康诰》曰:“惟命不于常,汝念哉!”“皇天无私,惟德是辅”的观念在西周初年已经形成。
西周初年的贵族从夏、商的灭亡中总结了历史的教训,作为代商而立的新的统治者,他们一方面充满君临天下的自信,认为“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诗经·大雅·文王》),另一方面不无“天命靡常”的戒惧,表现出对人事努力的重视。“天命靡常”的观点虽然仍承认“天命”的人格神地位,维护宗教神学的传统,却已表现出“永言配命,自求多福”(《诗经·大雅·文王》)的积极进取以赢得“天命”的意识,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