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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君者,其法取象于天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14:44:10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602页(591字)

西汉哲学家董仲舒关于君权神授说的思想命题。

他宣扬人类社会是由天安排的,天给社会设立一个享有最高权力的君主,代天行道,“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号为天子者,宜视天如父,事父以孝道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禀受天命的君主,应当效法天以治理人间社会。

董仲舒说:“天高其位而下其施,藏其形而见其光,序列星而近至精,考阴阳而降霜露。高其位,所以为尊也;下其施,所以为仁也;藏其形,所以为神也;见其光,所以为明也;序列星,所以相承也;近至精,所以为刚也;考阴阳,所以成岁也;降霜露,所以生杀也。

为人君者,其法取象于天。”(《春秋繁露·天地之行》意思是说,至高的天,藏其形象,通过阴阳、列星、四时、霜露等来象征和体现其对下界臣民的主宰作用。

地上的“人君”也应该效法上天,运用天主宰下界的权谋手段统治臣民。在这里,一方面是借用自然现象来涂饰、装扮“天”,为其形象披上“天道自然”的外观;一方面是把阴阳五行意志化、感情化、道德化,成为具有区别善恶、实行赏罚的性格和功能的神秘力量,使“天”成为和自然界的作用浑然一体的造物主、主宰者。

董仲舒的天神观念不是先秦天命神权思想的简单复活,而是糅合“自然之天”的观念,通过吸取容纳阴阳五行学说,重新塑造“天”的面貌,突出人格的天是依赖自然的天来呈现自己的。从而为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统治作了神学上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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