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知格物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626页(1752字)
又称“格物致知”,简称“格致”。
中国古代认识论用语。最初见于《礼记·大学》。在《大学》阐述的8个条目中,修身之前有“格物、致知、诚意、正心”诸条,有“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的命题。
如果仅就字面而言,其大意是,通过研究物理而获得关于事物的知识。
但是,在历史上,不同学派,甚至同一学派中不同的学者,对“格物”、“致知”,对此一命题的解释,都不尽相同。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是二程与朱熹的解释。程朱学派的认识论,是唯心主义的先验论。他们认为,知识是人心中先天固有的,只是由于人们蔽于物欲,而丧失了先验的知识。
所以只要通过反省内求,就可以认识一切真理。
程颐说:“知者吾之所固有,然不致则不得之,而致之必有道,故曰致知在格物。”(《二程遗书》卷第二十五)对于“格物”,二程解释说:“格犹穷也,物犹理也,若曰穷其理云尔。穷理然后足以致知,不穷则不能致也”。
(《二程粹言》卷第一)所以在二程的学说中又有“格物穷理”的用语。但是,不能把二程说的“穷理”,理解为研究事物之理以获得知识,而是通过“格物”,唤回内心良知。
二程说:“致知在格物,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因物而迁,迷而不悟,则天理灭矣,故圣人欲格之。
”(《二程遗书》卷第二十五)他们认为,格物致知有一个过程,“须是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积习既多,然后脱然有贯通处。”(同上,卷第十八)所谓“脱然有贯通处”,就是达到了顿悟、豁然开朗的境界,改变了“因物而迁、迷而不悟”的状态,得到了天理。朱熹的理解,与二程基本相一致。他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大学章句补》)朱熹对“格物”、“致知”的解释,只是在字面上与二程有所不同。他说:“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大学章句》)又说:“致,推极也。知,犹识也。
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同上)从字面上看,朱熹似乎是要探求客观世界的真理。
但他在解释格物致知的目的时,表明他所探求的是道德之善。他说:“物格知至,则知所止矣。”“止者,所当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他在解释程颐“格物穷致事物之理”一段话时说:“读书以讲明道义,则是理存于书。如论古今人物以别其是非邪正,则是理存于古今人物。如应接事物而处其当否,则是理存于应接事物”。
(《近思录》卷三)这三条穷理的途径,都与探求客观世界的真理无关,而是为了体认天理。
他认为格物致知的目的,主要是“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求世故”。可见程朱对格物致知的理解基本是一致的,都是把“格物”当作完成道德修养的一个开始的阶段。在宋明,还有陆王心学一派,陆王心学对格物致知的解释则与程朱不同。陆王主张“心即理”,万物皆自心发。这就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
程朱主张“穷理”,陆王主张“明心”,分歧由此而始。王守仁对格物的解释,与程朱就有很大区别。他说:“格物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于正者,为善之谓也。
夫是之谓格”。(《全书》卷二十六《大学问》)“正其不正”实际上就是正己心之不正,格物即格己之心。他说“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
(同上卷三《传习录》下)所以,在王守仁看来,格物致知就是“致良知”。王守仁对于他与程朱的分歧讲得很明确。他说:“朱子所谓格物云者,在即物而穷其理也,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析心与理为二矣……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余书》卷二《传习录》中)简而言之,程朱认为格物致知是即物穷理,陆王认为格物致知是正心明理。宋明以后的学者如王夫之、颜元等,对格物致知也还有些不同解释,但影响都不及以上两学派的解释广泛、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