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天下之私成一人之公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15:12:16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665页(599字)
顾炎武关于公私问题的命题。
意谓圣人治理天下的方法,是承认、利用每个人都为己的私心,来成就天子的事业。语出《亭林文集》卷一《郡县论》五。自理学兴起后,理欲之辨就是一个中心问题。理欲之辨又称公私之辨。天理是公,人欲为私。“存天理,灭人欲”就是以公灭私。在整个理学中,绝大多数人把“私”视为洪水猛兽,要加以灭绝。顾炎武认为人有私心是正常的,应当承认它,并加以利用。
他说:“天下之人各怀其家,各私其子,其常情也。为天子为百姓之心,必不如其自为。……圣人者,因而用之,用天下之私,以成一人之公而天下治。”“因”就是顺其自然,即对人欲之私不能采取灭绝的办法,而是让其发展,并利用其为天子服务。他举县令为例:“夫使县令得私其百里之地,则县之人民皆其子姓,县之土地皆其田畴,……县之仓廪皆其囷窌。为子姓则必爱之而勿伤,为田畴则必治之而勿弃,为……困窌则缮之而勿损。自令言之,私也;自天子言之,所求乎治天下者如是焉止矣。
……非为天子也,为其私也。
为其私,所以为天子也。故天下之私,天子之公也。
”(同上)顾炎武的这个理论可以说就是主观为自己,客观利天子。他认为天子应当利用天下之私以成其统治天下的事业。顾炎武的这一观点,在冲破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理论对人的思想的禁锢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从理论上讲,他想把天理(公)人欲(私)统一起来,表现出他在思想上反理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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