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750页(262字)
又写作六秉,即六种权柄,六种权力。
这六种权力为“杀、生、贵、贱、贫、富”。出自《管子·小匡》。管仲重视赏罚在治国中的作用,他与齐桓公商讨治国之策时,就提出了“劝之以庆赏,纠之以刑罚”。六柄,归结起来就是赏与罚。
管仲学派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人性趋利避害,故赏罚可以对人的行为起到一种制约的作用,统治者凭借赏罚的手段可以驾御民众。
《小匡》中说:“谨用其六秉,如是而民情可得而百姓可御。”“民情”即“民性”,“民情可得而百姓可御”即民众的本性能得到满足,老百姓也能服从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