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916页(238字)
春秋时代在鲁国开始实行的土地制度和地租制度。
由于“初税亩”的出现,标志着农奴制的瓦解,土地已被新兴地主阶级所占有,因而随着井田制的破坏,由过去的力役地租,“十一而税”,变成了按亩收税的实物地租。这是一个重要的变革,也是一种历史的进步现象,所以遭到保守的儒家学者的讥讽和攻讦。《左诗》宣公十五年记载此事说:“初税亩,非礼也。”这条记事说明,早在商鞅“坏井田,开阡陌”之前,春秋时代鲁国已经改变了井田制,实行了新的土地、赋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