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共的农业政策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3页(1313字)
党制定的从社会-经济方面发展农业、进一步加强工农联盟和加强城乡全面联系的有科学根据的方针。
作为苏联社会领导和指引力量及其政治制度核心的苏联共产党,把发展农业看作是整个社会主义经济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农业政策是党的经济政策和战略的组成部分。
它的最高目的是,以马列主义的农业理论为依据,彻底实现提高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方针。
苏共中央三月(1965年)全会,在现阶段创造性地运用列宁的农业理论方面起了最重要的作用。它深刻而又全面地阐明了农业高涨的根本问题,指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基本途径。此后,在历次苏共中央全会和全苏第三次集体农庄庄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中,在这次代表大会通过的集体农庄示范章程中,在苏共二十三大、二十四大、二十五大和二十六大上,党的农业政策问题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党的农业政策的目的是:使农业成为高效益的和生产效率高的经济部门,极大地提高国家的农产品供应率,改进农产品质量,使农业摆脱不利天气因素的影响而具有更大的稳定性,为城乡物质和文化-生活条件的接近创造条件。
正如列·伊·勃列日涅夫同志所指出,“当前的农业政策是党在发达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在农业方面的列宁主义的战略和策略”(《关于进一步发展苏联农业》1978年莫斯科政治出版社出版第4页)。
在发达社会主义条件下,苏共农业政策的特点是,根据实践经验和科学技术成就,综合地、相互联系地解决农业问题。在苏共历次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的决议中,制定了一套严整的经济、物质-技术和政治-组织措施。
其中主要有:
完善经济关系体制,创造稳定的经济条件以保证所有农业企业的扩大再生产;
实现彻底的农业集约化,使农业转到现代工业基础上,坚决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加强物质-技术基础;实现全盘机械化和化学化;广泛进行土地的土壤改良;
遵守和始终不渝地发展列宁的物质利益原则;使参加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各个方面的利益,以及全民、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正确地结合起来;发展对生产和劳动进行物质鼓励的形式和方法;
提高普通教育和职业技术的水平,提高干部的生产技能;
完善生产组织形式和改进农业管理;
在跨单位合作和农工一体化基础上,发展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集中化;
加速农村的社会发展,实现一整套旨在大大提高农村劳动者生活水平的社会措施。
党遵循列宁的合作化计划,正在创造性地制定和发展农业政策,确定改造农业的道路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