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队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54页(2016字)
集体劳动组织形式之一。
它是把相同职业和不同职业的工作人员联合在一起,共同完成同一生产任务并对其结果负责的集体。
生产队劳动形式为科学地组织劳动、丰富劳动内容、加速提高生产效率和改进产品(工作)质量提供了更广泛的可能性;它能够使生产队成员具有集体主义感情,开展同志式的相互帮助,发挥创造性和积极性,有助于培养共产主义劳动态度。
苏共第二十六次代表大会通过的《苏联1981-1985年和1990年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方针》提出的任务是,采取各种措施加以进一步扩大生产队这种劳动组织和劳动报酬形式,并提高其效率。
生产队可分为专业化的、综合的和部门的。
一般地说,专业化生产队是把生产某一种产品,耕种一种作物或饲养某类成畜的工作人员联合在一起。
综合生产队是把为几个工艺不同的部门(大田业、畜牧业、果园业和葡萄业等)服务的和从事不同种类产品生产的工作人员联合在一起。
部门生产队,是把从事几种同类产品生产的工作人员联合在一起,组成一个部门,例如,大田业、蔬菜业、果园业、畜牧业。
生产队的建立和组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采用的工艺。
例如,在跨单位的养禽、乳品和养猪综合体里,建立了一些为成畜和幼畜服务的生产队,而在温室-温床联合企业里,多半是建立育秧和生产成品的混合生产队。
在生产队内部,在许多情况下还要与生产队同时建立由同一职业(专业)的几个工作人员组成的小组。建立小组,首先是由于在农业生产上采用工业方法的条件下,实际上不可能把牲畜和多年生栽培植物固定给个人,至于土地面积就更不用提了。最常见的是把生产资料固定给集体,而小组劳动组织形式最适应这种情况,因为它能提高工作人员对委托给他们的工作的责任感。
在葡萄业、果园业和蔬菜业中,有小组的专业化生产队占多数。在加工企业里,一般是根据工作人员数量和工艺特点在车间内部建立生产队。
在建立劳动集体之前,应先对生产队和小组的活动进行分析。
这时应考虑到以下各点:工作地点(工作区),分工与协作的合理界限,复杂设备和机组的操作与维修,几个人同时完成一种作业的合理性,集中劳动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可能性,工作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相互联系,对设备的责任,最终成果,产品的完好性和质量等。
生产队(小组)的人员配备,应按照职业和技术水平进行合理的挑选,以便完成工艺上相同或不同、但又相互联系的整套工序和劳动过程;劳动集体从事正常活动所必须的播种面积、产品畜总头数和多年生栽培植物,都固定给生产队(小组)。在一切可能的情况下,生产队人员的配备都要体现自愿原则。
在建立生产队和小组时,要考虑到一定的经济、工艺、组织-技术和社会前提。
经济前提是,必须在生产过程具有合理劳动协作的基础上,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产品产量和降低产品成本。因此,如果在劳动过程中,工作人员之间缺乏经常的相互联系,那么,就要通过各种要素的分析,认真地衡量建立劳动集体的合理性。
在生产集体的基层环节中,实行经济核算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这样能够消除无人负责现象,增强对最终成果的责任感,促使工作人员从精神上和物质上关心劳动。
工艺前提包括全面调查生产周期的工艺,选择最适当的劳动专业化和合作化的职能界限。
组织-技术前提是,建立的生产队(小组)必须同整个生产部门保持相互联系,并把新的劳动集体纳入组织-技术服务的总系统。这个系统包括所有生产结构部门、企业和整个联合公司,并对该生产集体产生影响。
社会前提决定于下列因素:能促使劳动集体每个成员从物质利益上关心企业和整个联合公司活动的最终结果,使各种职业的工作人员在生产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团结起来,加强合作和同志式相互帮助的关系,为提高劳动的吸引力和丰富其内容创造条件,加强劳动纪律,有效地开展社会主义竞赛,培养对劳动和公有制的共产主义态度。
只有考虑到所有的前提,才能够确定适宜于选择这种或那种具体的集体劳动组织形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