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流动资金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1-28 03:03:0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313页(433字)

表现为法定基金的流动资金;它是每年根据企业(组织)按照建立生产储备、建设未完生产项目和建立制成品储备的定额所需要的最小数额确定的。

自有流动资金包括:

生产储备:饲料、种子、原料、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购买的半成品、备件、低价易耗物、石油产品、燃料、化肥、容器和包装材料等;

自己制造的在制品和半成品,肥育的牲畜,用于将来年份收成的费用等;

国营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只有在按年度总结超过定额需求量的情况下,才可以收回。根据所得利润、固定负债增长额和上级经济组织再分配的资金等,可按财务计划增加自由流动资金。

拥有合理数额的自有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原材料损失,加速流动资金的周转。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