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农庄理事会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1-28 03:03:1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316页(1225字)

选举产生的集体农庄社会性机构,其使命在于促进集体农庄民主的进一步发展,它的任务是全力巩固集体农庄制度,坚决贯彻共产党制定的农业发展综合纲要。

集体农庄理事会讨论集体农庄生活和各项活动中的最重要的问题。

集体农庄理事会进行以下工作:

分析和总结集体农庄、跨农庄企业和组织的工作经验;制定关于有效地经营农业、合理利用固定给集体农庄的土地、保护土地、全力提高土壤肥力、进行土壤改良、实现生产化学化、全盘机械化、电气化和自动化的细则;促进科技成果和先进经验的推广;讨论集体农庄、跨农庄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与财务活动总结;拟定改进工作的建议;

总结关于完善集体农庄的生产管理、劳动组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正确分配收入方面的经验以及有效利用固定基金和流动资金的经验,并制定出细则;就进一步完善和扩大集体农庄之间的联系、改进农产品销售与加工、改进对集体农庄庄员、领导和专业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其业务素质、提高庄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对庄员实施社会保险等工作提出建议。

集体农庄理事会还研究其它生产-经济问题,

在社会主义的集体农庄经济中,跨单位生产协作日益广泛的发展,促进了集体农庄理事会这种具有组织-分配职能的特殊形式的产生。

全国第一批管理集体农庄经济的生权机构,是在1973年试建的。这些领导集体农庄和跨农庄组织各项活动的联合组织,是以行政区为界限的,因而有助于建立完备的区域生产体系。

区的集体农庄庄员和跨农庄组织职工代表会议,是区一级的集体农庄管理机关,每两、三年召开一次。

由它选举产生的区集体农庄理事会,在区代表会议闭会期间领导本区集体农庄和跨农庄组织的各项活动。

具有法人权的区集体农庄理事会所选举的执行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集体农庄和跨农庄组织在组织、生产、财务和文化-生活方面的全部工作。

在摩尔达维亚共和国,集体农庄理事会是经过选举产生的共和国机构。它领导集体农庄、跨农庄的和集体农庄-国家合营的企业与联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并向该共和国集体农庄庄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执行加盟共和国部长会议和苏联农业部的指令。

为了领导集体农庄和跨农庄组织的生产活动,摩尔达维亚共和国集体农庄理事会设有管理机关,这个机关由依靠各生产单位提成支付工资的专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所组成。集体农庄理事会的工作活动,由摩尔达维亚共和国部长会议的决议批准的条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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