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价格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1-28 03:10:0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389页(1026字)

向居民出售商品的价格。

零售价格由国家制定和直接列入计划。消费品的零售价格是最终价格。社会产品的循环过程,是通过零售价格来实现的。国家通过零售价格,抵补消费品生产的生产费用。

借助于零售价格将物质生产部门所创造的剩余产品储积起来。

由于地区的使用范围不同,零售价格可分全苏统一的零售价格、地区零售价格和地方零售价格。

全苏统一的零售价格,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茶叶、烟叶制品、布匹、皮鞋、胶鞋、缝纫品、针织品等商品,实行全苏统一的零售价格。

地区零售价格,是根据产品的销售地区划分的。

许多食品(面包、肉、油、糖、糖果点心、食盐等)和某些工业品(木材制品、窗玻璃),实行地区零售价格。

大部分日用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实行三种地区价格。类商品的零售价格,实行二种地区价格。木材商品的零售价格,实行七种地区价格。

价格的地区差价,是由于某些商品的生产条件和销售条件不同而产生的。在一类地区,对生产某些种类的商品具有最良好的条件,其零售价格定得最低。二类地区,是指缺少供应产品或指当地生产的供应产品很有限,需要大量运进所需产品的那些地区。三类地区,是指极北地区和离产品生产专业化主要地区遥远的某些其他地区。在三类地区,零售价格定得最高。

地方零售价格在共和国、边疆区、州的范围内使用。

根据有效期,零售价格分为固定零售价格、临时零售价格和季节零售价格。

大多数人民消费品实行固定零售价格;某些首批生产的商品实行临时零售价格,其有效期为半年或一年。

每一批进口产品或试产商品的一次性价格,是临时零售价格的一种。有些农产品(例如铃薯、蔬菜、水果等)实行季节价格,其价格取决于上述农产品进入商业网的时间。

在产品大批进入商业网的旺季,季节价格下降,而在进货淡季,季节价格则上涨。

合理确定的零售价格,对于商品流通进程的合理化具有重大意义。

经济上有根据的零售价格,可以加速商品的销售,有助于减少商品的损失,减少对商品库房、设备等方面的社会需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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