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8页(194字)
官名。
魏、晋、南北朝尚书有比部曹,南朝宋时掌管法制,北齐时掌管诏书律令勾检等事。隋为比部侍郎,唐为比部郎中;唐肃宗至德初年复旧,掌管内外诸司公廨,及公私债负徒役课程赃物帐等。
宋制同,金、元废。明、清以比部为刑部司官的通称。
见《晋书·职官志·尚书郎》、《宋书·百官上·尚书令》、《隋书·百官下·尚书省》、《新唐书·百官一·刑部·比部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