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90页(252字)
官署名。
1.掌管邮递事务的官署。《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尉·掾史属》:“法曹主邮驿科程事。”
2.掌管司法的官署。唐朝,在府称法曹参军事,在州称司法参军事;掌管刑法狱讼等事。
《新唐书·百官四下》:“法曹司法参军事,掌鞠狱丽法,督(捕)盗贼,知赃贿没入。”宋沿唐制。
3.官名。也称法官为法曹。韩愈《韩昌黎集四·郑群赠箪诗》:“法曹贫贱君所易,腰腹空大何能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