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委员会

书籍: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8 03:31:2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180页(189字)

官署名。

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置,掌研究、筹备及实行全国建设计划,办理水利、电气及不属于各部会主管的国营事业;对各省区长官办理建设事宜,负监督、指导之责。本会由国民政府聘任委员若干人组成,行政院院长、各部部长、各省建设厅厅长为当然委员;每年开大会一次。

由政府就各委员中任命委员长及副委员长各一人,以总其事。下设总务、水利、电气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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