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261页(234字)
官署名。
1.为内国史、内秘书、内弘文三院的合称。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编辑实录史书,撰拟郊祭祝文诰命册文等事。
内秘书院掌起草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等。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向皇帝皇子进讲。
康熙九年改为内阁。
2.指上驷院、武备院、奉宸苑(院)三院,因其供奉内廷,故称内三院。详见《清史稿·职官一·内阁》、《清史稿·职官五·上驷院、武备院、奉宸苑》、《清朝通典·职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