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362页(218字)
官名。
周朝有医师,掌管医药方面的政令。秦汉有太医令丞,也掌管医药;汉初属太常,后改属少府。
魏晋南北朝也都设此官。梁称侍御师,后魏称太医博士。隋有太医署令,唐朝不变,下属有医、鍼、按摩等博士。后来称给皇室看病的医生为太医或御医。
太医,在隋唐两朝属太医署,在宋朝属太医局,在元朝属太医院,明、清不变。见《通典·职官七》、《续通典·职官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