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455页(187字)
官名。
民国二十一年始置。行政院为整顿吏治,增进行政效率,令各省划定行政督察区,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省政府的辅助机关。每区设行政督察专员一人,承省政府之命,推行法令,并监督指导及统筹辖区内各县市行政,除有特殊情况外,专员兼任驻地的县长及该区保安司令,对辖区内各县市的保安团队、水陆公安警察及武装民卫组织,有指挥和监督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