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宣政院
书籍: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8 03:59:0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454页(211字)
官署名。
元置,掌宗教事务及军民政事。《元史·百官八·行宣政院》:“元统二年正月,革罢广教总管府一十六处,置行宣政院于杭州。除院使二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同佥、院判各一员。首领官:经历二员、都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二人、宣使八人。
至元二年五月,西番寇起,置行宣政院,以也先帖木儿为院使往讨之。至正二年,浙江行宣政院设崇教所,拟中书省理问官,秩四品,以理僧民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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