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徽院

书籍: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8 04:00:0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461页(400字)

官署名。

唐始置,分南北两院,有使各一人,由宦官担任,总领宫内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郊祀、朝会、宴飨、供帐等事。五代和宋,皆以大臣任宣徽使,其职掌与唐同。辽、金皆置,不分南北,其官有使;辽又有知宣徽院事、副使、同知宣徽使事、同知宣徽院事;金又有同知宣徽院事、同签宣徽院事、宣徽判官;掌朝会、燕享、殿廷礼仪,并监知御膳。

元代宣徽院,“秩正三品,掌供玉食。凡稻粱牲牢酒醴蔬菓庶品之物,燕享宗戚宾客之事,及诸王宿卫、怯怜口粮食,蒙古万户、千户合纳差发,系官抽分,牧养孳畜,岁支刍草粟菽,价直(值),收受阑遗等事,与尚食、尚药、尚醖三局,皆隶焉。”其官有院使、同知、同佥、主事等。

明代并于光禄寺。见《宋史·职官二·宣徽院》、《辽史·百官志三·宣徽院》、《金史·百官二·宣徽院》、《元史·百官三·宣徽院》,参看《文献通考·职官十二》、《续文献通考·职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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