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庸使
书籍: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8 04:10:4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582页(218字)
官名。
唐置,《旧唐书·食货志上》:“掌财赋者,世有人焉。开元已后,权移他官,由是有转运使、租庸使……租庸青苗使。”租庸使,掌租庸钱谷布帛事。
唐制,丁男、中男授田一顷,每年交粟二石,叫做租。
凡丁,每年无偿服役二十日,若不服役,每日交绢三尺,叫做庸。后德宗实行两税法,即废此官。
其后,五代时后梁、后唐也置此官,掌中央财政。见《旧唐书·食货志》、《新唐书·食货志一》、《新五代史·张延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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