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辽宁人民出版社《中华谚语大辞典》第1150页(177字)
羡:滥、乱。
谓摆正情与法的关系,不以感情代替政策法律。《晏子春秋》:“喜乐无羡赏,愤怒无羡刑。”(高兴时,不应滥施奖赏,愤怒时,不应乱用刑罚)。
《管子·版法》:“喜无以赏,怒无以杀;喜以赏,怒以杀,怨乃起,令乃废。”(不应因个人喜欢而行赏,也不应因个人恼怒而擅杀;否则,就会产生民怨,法令就会失去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