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09:42:45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145页(531字)

【生卒】:1610—1695

【介绍】:

字太冲,号南雷,又号梨洲,浙江余姚人,十七世纪重要的思想家史学家

他的父亲黄尊素,是明末着名的东林党人,因揭发宦官魏忠贤而被害。宗羲从青年时代就参加政治活动,反抗当时统治阶级内部最黑暗的势力——阉党,并成为继东林而起的复社的领导人物之一。明王朝覆灭后,他从参加汝霖的抗清队伍到讲学于证人书院,公开或隐蔽地进行过许多抗清活动。在学术上,特别是在史学方面,他的成就在当时是卓越的。宗羲大力抨击了封建的君主专制制度,批判了“君为臣纲”的封建思想。他的着作很多,编着有《宋元学案》、《明儒学案》两部断代哲学史。

还有《明夷待访录》、《孟子师说》、《破邪论》、《黄梨洲文集》等。《清史稿》卷四八〇《儒林》一有传。

他的文学理论观点大都体现在为时人写的文集序、寿序和墓志铭中,强调真性情是宗羲诗论的核心,他反对没有真性情的诗文。他说:“诗以道性情,自高廷礼以来,主张声调,而人之性情亡矣。”(《景州诗集序》)要“取证于心”,“务得于己”,“不求合于人”(《恽仲升文集序》),“要皆自胸中流出,而无比拟皮毛之迹”(《李杲堂文钞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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