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类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10:21:27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452页(819字)

刘勰对文章写作如何引用事例、成语的论述。

《文心雕·事类》篇说:“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就是说在文章中除用自己的话进行写作之外,还要引用有关的事例典故(包括古代故事和成语)以论证文章要说的事理。

刘勰指出,写文章用事、用典,在先秦的典籍及文学作品中,就已经出现。经过两汉到六朝时期,逐渐盛行。刘勰肯定了这一修辞手法。认为“明理引乎成辞,征义举乎人事,乃圣贤之鸿谟经籍之通矩也。”认为名家之作,都能“捃摭经史,华实布濩,因书立功,皆后人之范式也。”还认为“经典沉深,载籍浩翰,实群言之奥区;而才思之神皋也。”即作家可以从经籍中“取资”、“渔猎”。刘勰强调引用要准确、得当,说“事得其要,虽小成绩,譬寸辖制轮,尺枢运关也。”就是引用事例,要抓住要点,才有效果,如果引用得不是地方,“或微言美事,置于闲散,是缀金翠于足胫,靓粉黛于胸臆也”,就于文章无补了。刘勰明确提出,为了做到熟练准确地引用事例、典故,必须有丰富的学识、阅历:“将赡才力,务在博见。”而且“综学在博,取事贵约,校练务精,捃理须核,众美辐辏,表里发挥。”即必须多看多学,但选取、引用事例贵在精约,考核提练力求精当,依据理论须要核实,各种优点都汇集了,才能发挥它的长处。使文章明了、形象、生动;但如果一味搬弄典故,也会使作品晦涩难懂。对刘勰的观点,后世文论家多有发挥。唐刘知几《史通》有《采撰》、《载文》、《叙事》等篇,论述如何“征求异说,采摭群言”。清章学诚《文史通义》也有专论。

由于“事类”在写作上具有重要意义,故后代着述家多有撰集,称为“类书”。着名的如唐有《艺文类聚》一百卷,《初学记》三十卷,宋有《太平御览》、《册府元龟》一千卷,《事类赋》三十卷,《艺文类聚》二百余卷,《事类备要》三百余卷;清代有《佩文韵府》等。

这些类书对文学创作都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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