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时为事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10:28:26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491页(584字)

唐代白居易提出的诗歌创作主张。

他在《与元九书》中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着,歌诗合为事而作”。这是白居易现实主义诗歌创作论的核心。它明确规定了诗歌创作的目的,要求诗歌干予政事,揭露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各种矛盾问题,反映人民疾苦。

白居易从多方面阐述了这个主张的内容:他要求诗歌创作继承《诗经》美刺、讽谕的传统,“风雅比兴外,未尝着空文”(《读张籍古乐府》)。他要求诗歌干予时事,揭发弊端,以求疗救,“有可以救济人病,裨补时阙,而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他要求诗歌反映人民病苦,“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他反对六朝及唐初诗歌创作的浮艳风气,强调“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新乐府序》)。

白居易为时为事而作的主张是儒家尚用的文学思想的发展。

这个主张的基本点,与孔子的兴观群怨的诗说,与《毛诗序》的风上化下说,是一脉相承的。同时,又概括了唐代现实主义诗歌理论与诗歌创作的经验,把中国现实主义诗歌创作理论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白居易提出的为时为事而作的主张,客观上对人民是有利的,具有进步意义;但白居易的主观愿望还是包括了“为君”、“为臣”,维护封建主义的统治。

另外,他只讲讽谕,把诗歌创作限制在狭小的范围,也不尽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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