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类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10:28:13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491页(450字)

事义与事类。

白居易在论述歌创作时说:“圣人知其然,因其言,经之以六义;缘其声,纬之以五音。音有韵,义有类。韵协则言顺,言顺则声易入;类举则情见,情见则感易交。”(《与元九书》)他指出音是构成语言的音乐性,使语句流畅,容易为人们所接受;义类举则可以使诗歌的思想感情鲜明,增强感人的力量。

义类举就是运用诗六义,主要是比兴方法来表达思想感情。运用比兴手法离不开具体事物的形象,这些形象又总是包含着一定的意义,可以启发人们由此来认识和理解其它事物。正确运用比兴手法,就能充分地表达思想感情,这就是义类举。白居易还指出屈原的《离骚》,苏武、李陵的五言诗,只限于伤别和怨思,彷徨苦闷而无暇涉及其它。这些作品“虽义类不具,犹得风人之什二三焉”。

义类不具,就是不完全具备六义的精神。

白居易论诗,强调讽谕、美刺的社会作用,他要求诗歌能够“救济人病,裨补时阙”,只有运用比兴方法,充分发挥讽谕美刺作用的诗歌,象《诗经》与白居易所倡导的讽谏诗那样才是“义类举”的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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