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有四种高妙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10:36:57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546页(455字)

歌在叙事、构思、意境、风格等艺术表现方面所达到的最高境界。

这是南宋诗人姜夔在《白石道人诗说》中提出的主张。他说:“诗有四种高妙:一曰理高妙,二曰意高妙,三曰想高妙,四曰自然高妙。”姜夔的提法很抽象,《诗说》运用这几个词的含义也不尽相同。他自己的解释:“碍而实通,曰理高妙。”似指情理。如“乍叙事而间以理言”,要求叙事、说理结合。情理似乎蹇涩,实际却是通达,谓之“理高妙”;“出人意外,曰意高妙。”“意”是意想,指构思巧妙,才能出人意外。另如“意有余而约以尽之,善措辞者也”;“意中有景,景中有意”,意、辞对称,意、景并举,意指情意,即作品的思想感情。这个“意”与“出人意外”的“意”有区别,又有联系;“写出幽微,如清潭见底,曰想高妙。”主要指诗歌的意境精致清澄。《诗说》以“想”代表精致清澄的意境,实有别出心裁之意;“非奇非怪,剥落文采,知其妙而不知其所以妙,曰自然高妙。

”主要指诗歌的艺术风格。姜夔论诗追求自然含蓄,因此“四种高妙”以“自然高妙”为上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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