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道之文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10:39:12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559页(557字)

明初宋濂所推崇之文,主要指六经等儒家经典。

他在《文原》中说:“载道之文,舍六籍吾将焉从?”载道之文也即是“、文王、孔子之文,非流俗之文,学之固宜。”又说:“圣贤之殁,道在六经”,“天地之间,有全文焉,具之于六经。”宋濂认为这种“以明道”为务的“载道之文”才是天下之“至文”,才是根本:“六籍者,本与根也。”并认为六经以后,世间就“不复有文”了。“文至于六经,至矣尽矣。”载道之文的六经是这样至高无上,因此,学文就必须宗经:“后之立言者,必期无背于经,始可以言文,不然不足以语此也。是故扬沙走石,飘忽奔放者,非文也。桑间濮上,危弦促管,徒使五音繁会淫庸过度者非文也;情缘愤怒,辞专讥讪,怨尤勃兴、和顺不足者,非文也。”这样推崇载道之文,和宋代理学家宣扬“文以载道”,即把宣扬儒家道统看作是文学的根本任务的观点是一致的。宋濂对宋代理学家之文章是极为推崇的,认为是“揭白日于中天,万象森列,无不毕见”,认为“六经”之后,只有宋代理学家“舂陵、河南、横渠、考亭五夫子得其心髓。观五夫子之所着,妙斡造化,而弗违百事以俟圣人而不惑”,他们甚至高于贾谊、司迁,因为贾谊、司马迁只能“得其皮肤”;而且也高于韩、柳。韩愈柳宗元只“得其骨骼”由此可见宋濂推崇载道之文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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