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情抗理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10:44:04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589页(749字)

明代思想家、戏曲家汤显祖哲学及美学思想的概括。

情,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应表现的自然而合理的要求,其核心是“情至”,既包括“真情”,也包括“矫情”,理,指为了维护封建礼教,从统治阶级利益出发所规定的各种道德规范,其在思想上的代表就是明代居统治地位的“程朱理学”。封建正统思想认为,情要服从于理,要抑情节欲,也就是要用“理”的信条去规范人们的意识和道德。

李贽、汤显祖等进步启蒙思想家,代表新兴市民阶层的利益,提出“百姓日用即道”、“率性所行”等主张,强调人的“真情”。汤显祖挣脱了“性”、“理”观念的束缚,勇敢地提出一个同“理”直接对立的“情”字。

汤显祖几次向他的老师以及不同志者宣称:“师讲性,某讲情”(见陈继儒:《批点牡丹亭题辞》),“诸公所讲者性,仆所言者情也”(见朱彝尊《静志居话》)。汤显祖宣称:“情有者理必无,理有者情必无”(《寄达观》)、“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耶”(《牡丹亭记题辞》),因而强调“情”的力量:“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这些中国早期人道主义思想,是同朱熹以来的整个理学传统相悖逆的。

汤显祖的“以情抗理”主张,表现在文艺上,进而提出了“因情成梦,因梦成戏”(《复甘义麓》)的主张。

这里所谓的“梦”,实际上是作者的理想所在。

汤显祖在传奇作品《梦》中,用以体现以情抗理的“情”,主要是个性解放、个性自由的人道主义思想。这些思想是明代社会经济中资本主义萌芽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反映,在那时,代表着进步的世界观,在哲学和文学领域内都具有强烈的战斗性。但由于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汤显祖的理想往往只能处于浪漫主义阶段。

他的许多认识仍具有明显的唯心主义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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