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特,赫伯特·莱昂内尔·阿道弗斯

书籍:二十世纪世界名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16:48:07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辽宁人民出版社《二十世纪世界名人辞典》第402页(597字)

【生卒】:1907—

【介绍】:

英国法理学家和哲学家。

生于约克郡的哈洛加特市,就读于津大学新学院。1929年毕业后,他又为取得律师资格而学习,后于1932至1940年在英国大法官法庭任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哈特在情报机构工作。1945年他回到牛津大学,最初一直担任哲学指导教师,1952年受聘为法理学教授,任该职至1968年。

哈特既是哲学家又是律师,这有利于他站在一个独特的立场上阐明哲学和法律的原理。他的早期思想主要是受约翰·L.奥斯汀的影响,他们共同指导一个值得纪念的以辩解为论题的研讨班有好几年。哈特的主要工作是研究法理学的中心概念,研究法律本身的性质。他在《法律的观念》(1961)中试图表明如何能将法律与以恐吓为背景的命令区别开来,以及怎样准确区分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他用以证明的观点是:前一种规定是强加责任,后一种规定是赋予权力。

哈特证明说,“假如理解了这两种规定及两种规定之间的相互作用,那么法律的大多数特性就会清楚地表现出来。”

哈特的《法律、自由和道德》(1963)以及《惩罚和责任》(1968),尽管探讨的不是基本问题,但对60年代和70年代的讨论却是很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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