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19:01:4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258页(716字)

在一定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通过相应的社会主义运动而建立起来的高于资本主义的新社会。

由于除科学社会主义之外的其他社会主义理论尚未完全变成现实,社会主义社会一般指现实中已经存在的、以科学社会主义为指导的、由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共同推翻资本主义或其他剥削制度之后而建立和不断完善的社会制度。它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其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是:用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代替资产阶级或其他剥削阶级的政权,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在人民内部逐步建设高度的民主,对占人口极少数的剥削阶级的反抗和敌对势力实行专政;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关系,根据生产力的发展,有步骤地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根据生产力的发展,有步骤地用按劳分配制度代替一切体现剥削关系的分配制度,实现劳动人民的共同富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任务,发展社会主义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把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结合起来,改变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全体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确立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继承和发展人类所创造的一切优秀文化成果,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原则,反对侵略战争,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支持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的正义斗争,维护世界和平;坚持依靠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武装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实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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