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巡逻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0:36:2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608页(474字)

军事体育运动项目之一。

以巡逻队为单位,按规定路线滑行25公里,途中进行1次射击的团体军事项目的比赛。巡逻队由1名军官、1名士官和2名士兵共4人组成。

军官担任巡逻队长,携带不轻于1公斤的手枪1支,其余队员各携带标准步枪1支、射击用枪弹3发,备用枪弹可任意携带。比赛出发时,巡逻队员在起点线前站成一排,发出出发令的同时,开始计算滑行时间。队与队之间间隔为3分钟,途中设有靶场,滑行进入靶场后,队员按顺序在射击台前进行射击,队长不参加射击。射击距离150米,靶为直径20厘米的圆形靶,3个靶为1组。

在3名射手都卧倒后,队长方可下达射击命令。射手必须按左、中、右的顺序射击,直到击中或射击完3发枪弹为止。

如果第一发击中目标,总时间不增不减;第一发未中,第二发击中目标,加罚1分钟;第三发才击中目标加罚2分钟;3发均未击中目标,总加罚3分钟。

射击完毕后,必须验枪,关上保险才允许继续滑行,否则被判犯规。成绩的计算是根据从出发到滑完全程所需的全部时间(包括射击场用去的时间)加上射击未中加罚的时间的总和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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