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0:42:3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637页(592字)

建国前夕恢复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大会。

1948年8月1日至22日在哈尔滨召开。由中国解放区职工联合会筹备委员会首先发起。出席大会的有解放区职工联合总会和解放区职工会的代表,中国劳动协会的代表,上海、武汉、天津、唐山等国民党统治区和南方的代表,以及铁路、矿山、军工、电业、纺织等各大产业部门的代表,共518人,代表全国有组织的工人283万余人。这次大会是在革命接近最后胜利的形势下,在中共中央的亲切关怀和领导下召开的,党中央给大会发了祝词,提出了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建立独立、自由、强盛和统一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伟大任务,为开好这次大会指明了方向。大会由李立三主持,陈云、朱学范、刘宁一分别在大会上作了报告。大会经过讨论,通过了《关于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报告》、《关于国民党统治区职工运动报告的决议》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这次大会总结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白区和根据地工人运动的历史经验,正确地规定了全国工人运动的总任务和解放区、国民党统治区两种不同地区的工运方针。大会决定恢复全国总工会,选举产生了全国总工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陈云任全国总工会主席,李立三、朱学范、刘宁一为副主席。

这次大会的召开和全总的恢复,对动员全国工人阶级支援人民解放战争,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迎接新中国的诞生,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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