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山、张子善事件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1:13:5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743页(238字)

建国初期震动全国的重大经济犯罪案。

刘青山和张子善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英勇斗争,曾经立过功。建国后,分别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专员。他们经不起资产阶级糖弹的攻击,产生贪图享乐的思想,先后利用职权盗用、骗取国家公款、救济粮款近172万元。案发后,被开除党籍,依法逮捕。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举行公审大会,判处两犯死刑,立即执行。该案在全国反映强烈,直接推动了“三反、五反”运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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