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本位制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1:49:0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855页(465字)

以黄金为本位货币的一种货币制度。

包括金币本位制和金块本位制。黄金是一种作为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它的各部分都是同质的,同一分量有同一的价值,可以最完全地体现同质的一般人类劳动;它不易磨损,容易分割和结合,小量体积代表较大的价值,便于携带和贮藏。黄金的这些特性,使它能充当金属货币的第一个主要职能——价值尺度,也是充当流通手段、贮藏手段以及世界货币的最适当货币商品。英国于1816年首先实行金本位制,随后在西方国家普遍推开。当时的金本位制又称金币本位制。其特点是:由国家以法律规定,铸造一定形状、重量和成色的金币,作为本位货币来流通;金币和黄金可以自由输入和输出;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金币或等量的黄金。

这些特点使本位货币的名义价值(面值)和实际价值相等。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为整顿币制,英、法、比、荷等国改行金块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并不铸造金币,只发行代表一定重量的黄金的纸币来流通,而纸币又不能自由兑换黄金和金币,只能按一定条件向发行银行兑换金块。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许多国家废除了金本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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