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调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2:17:5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958页(478字)

各行政机关之间和行政人员之间以分工协作的方式,共同完成任务和工作。

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行政协调工作越来越重要。做好协调工作,对于防止滋长本位主义,完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使一部完整的管理“机器”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行政协调的范围有:(1)本单位协调。主要通过具体工作计划和对实施工作计划所需人员、物资等的适当分配来达到协调。(2)与上级主管单位的协调。工作计划实施前应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并得到批准;实施中应使上级主管单位及时了解工作进度和有关情况;实施后应把工作经过及成果报告上级主管单位。(3)与其他单位的协调。实施工作计划前,应与其他的有关单位联系,告知其所需了解的内容,并共同协商有关问题。取得行政协调的方法有:(1)通过行政计划,制订总的工作计划,并给各个部门及工作人员分配计划中的任务,以协同工作。

(2)通过在各机关之间成立组织,由各有关单位推派代表组成小组或委员会,以加强联系和协调工作步骤。(3)通过传递资料和信息、举行会议、发布公告等方式,使大家行为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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