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2:32:0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002页(232字)

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人。

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包括:人民法院,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参加行政诉讼的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其中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诉讼中始终处于原告地位。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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