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界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2:49:2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076页(574字)

外国侵略者在中国通商口岸划出一部分直接管理的地区。

1845年,第一任英国驻上海领事巴富尔,借口《南京条约》、《门条约》的有关规定,诱迫苏松太道宫慕久划出一块供外人租借和居留的地方。11月29日,宫慕久以道台名义和告示形式,公布了《上海租地章程》,共23款。“划定洋泾滨(今延安东路)以北,李家庄(今北京东路)以南之地,准租与英国商人,为建筑房舍及居住之用”。

这就是后来所称的上海英租界。1848年以主教文惠廉为首的美国圣公会教士,在上海苏州河北岸虹口一带擅自广置土地,建造房屋。1849年4月,法国在上海建立“法租界”。此后租界制度逐渐扩展。英、美、德、法、俄、日等国,先后在广州、厦门、福州、天津、镇江、汉口、九江、芜湖、重庆、杭州、苏州、沙市、长沙等许多通商口岸建立了租界。

1854年7月,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趁小刀会起义之际,不仅夺取了上海海关行政权,而且在租界成立“工部局”,组织“义勇队”和巡捕,对中国居民行使征税权和司法权,实行了完全独立于中国的行政系统和法律制度以外的一套殖民地制度,成为帝国主义对中国实行政治、经济、文化侵略的据点。中国人民一直反对外国侵略者在中国建立租界。1927年1月中国人民曾一度收回汉口和九江的英租界。直到1949年新中国建立,租界才真正被彻底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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