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3:38:4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255页(366字)

军队政治工作的基本法规,也是全军各级组织和指战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行为准则。

1930年冬,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一次颁发了《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随着军队的发展,条例几经修改。现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是经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1991年1月1日颁发全军执行的。

新的政治工作条例共11章125条,内容包括:总则,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主要任务和内容,总政治部,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政治委员,各级政治机关、院校,科研单位和医院政治机关,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和政治协理员,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军人代表会议和军人委员会及附则等。政工条例的颁发,对于加强我军政治建设,保证军队在政治上永远合格,推进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