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经常性思想工作要则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3:38:4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255页(513字)

我军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

总政治部起草、讨论和修改,中央军委1991年10月7日批准正式颁发。《纲要》集中了全军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是继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纪要》、《军队基层建设纲要》、新的《政治工作条例》后,我军思想政治工作的又一重要的指导性文件。《要则》分为12条:必须把经常性思想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围绕培养“四有”军人着力解决现实思想问题;及时准确掌握干部战士的真实思想;认真贯彻疏导方针;紧密结合管理工作去做;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重视做好个别后进同志的思想转化工作;坚持行之有效的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建设一支坚强的骨干队伍;基层干部特别是指导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要加强领导。

《要则》体现了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的精神,体现了全面提高战斗力的基本要求,既坚持了我军长期以来形成的经常性思想工作的优良传统,又适应了新的情况和条件,概括总结了新的经验,辩证地处理了经常性思想工作中的一些重要关系。《要则》的产生,标志着我军经常性思想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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