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熙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湖南出版社《音韵学辞典》第117页(1510字)
【生卒】:1890—1978
【介绍】:
现代湖南湘潭人。
字劭西。1911年毕业于湖南优级师范史地部。
1915年应聘到北京任教育部教科书特约编纂员。发起成立“国语研究会”,宣传国语统一,言文一致。1919年教育部成立“国语统一筹备会”,后改名为“国语推行委员会”,黎历任委员或常务委员。曾主办各种国语讲习会,推进国语运动。黎氏曾建议于注音字母“”上加一符号“·”专表“痾”音,其音为〔〕,即后来的“”母(现代钱玄同、汪怡首先提出“”母之音应分为二)。黎氏作有《韵字表》。
黎氏1920年开始到北京高等师范,即今北京师范大学任国文系教授、文学院院长等职。以后又在女师大、北京大学等校兼课。并担任中国大辞典编纂处总主任、总编纂。抗日战争期间,随北平师大西迁,任西安临时大学、西北联合大学、西北师范学院教授、教务主任、院长等职。
并被教育部聘为“部聘教授”。抗战胜利后回北平师大,任中文系教授、主任、教务长、文学院长。解放后曾任北京师大校务委员会主席。曾与吴玉章等发起组织“中国文字改革协会”,被选为常务理事、副主席。
1955年被聘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学部委员。又当选一、二、三届人大代表,一、二、五届全国政协委员。
黎氏毕生致力语言文字工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不但在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和“词类连书”(语词联写)方面有独特的贡献,在音韵学方面也有相当的贡献。黎氏与白涤洲合作的《国音分韵常用字表》(一名《佩文新韵》,北平人文书店出版),分十八部,张世禄在《中国音韵学史》中说是“最合实际的标准音读的韵书,可以认它为近代北音韵书演变史上的一个结束”。
后又同魏建功、卢前合编《中华新韵》。此书贯通古今,作新诗用新韵,作旧诗用旧韵,均便应用。前有长篇“例说”,表述古今韵书的体例,分部的沿革、变化,甚为详明。黎氏后又作《增注中华新韵序》,保存了新的诗韵研究方面许多文献资料。
所作《中国方音十二系》(依江湖区域分音系,详1924年《新着国语教学法》,王力《汉语音韵学》引述),虽然只是大概分类,并非周密调查的结果,但黎氏对此问题研究较早,迄今仍为音韵学家所注意。1949年又作《中国语言区域图说明》(北京师大油印本)。黎氏其他有关音韵学研究的着述,有《北京入声谱》(1922年东方文库本),《审音通说》(1930年《女师大学术季刊》1卷3期),《论中华新韵四声之超越性》(《国语周刊》1945年兰州版43期),《北平音系十三辙序》(1936年《国语周刊》262期),《国音广韵对应通表》(1941年西北师院石印本),《论宋词的用韵》(1926年《樵歌》跋,北新书局),《诗歌新韵辙调研小结》(《中国语文》1966年2月号),《国音乡调论》(《国语周刊》,南郑版17期),《论方音书》(1942年《志学月刊》7期),《论湖南方音复赵元任书》(1935年《国语周刊》215期),《长沙方音字母》(1936年《国语周刊》239期,与赵元任合作),论《方符及边音》致李方桂书(《国语周刊》1945年兰州版44期),《新成均图》(西安临大石印本),《说文“音母”并部首今读及古纽韵表》(兰州西北师院1945年石印本),《汉语音韵学研究纲目》(《北京师大学报》1958年第3期)等。这些着述无论对现代汉语、近代汉语或中古、上古汉语的研究,无论对普通话和方音的比较研究,都有相当的参考价值。
黎氏所作《国语运动史纲》(193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不仅是研究近、现代汉语音韵学史必要的参考资料,而且是有关近、现代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理论研究、着述提要和政府法令的汇编,对近、现代文化教育史的研究也是很有参考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