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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鲔涉血(涉血友于)

书籍:中国典故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12:20:06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典故大辞典》第966页(466字)

《文选》卷四三丘迟《与陈之伯书》唐·李善注引谢承《后汉书》:“光武(刘秀)攻洛阳,朱鲔(音wěi)守之。上令岑彭说鲔曰:‘赤眉已得长安,更始(注:指刘玄)为胡殷所反害,谁为守乎·’鲔曰:‘大司徒公被害(注:刘秀兄刘縯被更始皇帝刘玄所杀),鲔与其谋,诚知罪深,不敢降耳。’彭还白上。

上谓彭:‘复往明晓之。夫建大事,不忌小过。

今降,官爵可保,况诛罚乎·’”

涉血,喋血,指杀人流血。友于,指兄弟,《尚书·君陈》:“惟孝友于兄弟。”光武帝刘秀,以平息对抗促成建国大计为重,不忌私仇,故使岑彭两说朱鲔来降。后因以此用为宽仁释仇的典故。

南朝梁·丘迟《与陈之伯书》:“朱鲔涉血于友于,张绣剚(音zì,刺杀)刃于爱子(注:《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二年,公到宛,张绣降。既而悔之,复反。

公与战,军败,为流矢所中。长子昂、弟子安民遇害。

四年,张绣率众降,封列侯。)。汉主不以为疑,魏君待之若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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