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174页(703字)

简称“中华全国妇联”。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成立的全国妇女运动的领导机构。经解放区妇联筹备会倡议和3个多月的筹备工作,于1949年3月24日至4月3日,在北平召开了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51名执行委员和21名候补执行委员组成的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中国解放区妇女联合会筹备会、中国妇女联谊会、中国妇女节制会、中华全国基督教女青年会作为团体会员加入其中。该会章程规定: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以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委员会为最高领导机关,设常务委员会执行执委会决议,并处理日常会务。该会宗旨是:“团结全国各阶层各民族妇女大众,和全国人民一起,为彻底反对帝国主义、摧毁封建主义及官僚资本主义,为建设统一的人民民主共和国而奋斗,并努力争取废除对妇女的一切封建传统习俗,保护妇女权益及儿童福利,积极组织妇女参加各种建设事业,以实现男女平等,妇女解放。”4月4日,第一届第一次执委会,选举何香凝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名誉主席,蔡畅为主席,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为副主席,蔡畅、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区梦觉、帅孟奇、杨之华、张秀岩、沈兹九、罗琼、张琴秋、康克清、曹孟君、李文宜、刘王立明、雷洁琼、邓康等17人为常务委员,区梦觉为秘书长,曾宪植副秘书长。常务委员会下设:组织部,帅孟奇、田秀娟为正、副部长;宣传教育部,沈兹九、罗琼为正、副部长;生产事业部,张琴秋、罗叔章、赵烽为正、副部长;妇女儿童福利部,康克清、沈元晖为正、副部长;国民党区工作部,曹孟君、李文宜为正、副部长。1957年9月,改名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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