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民解放联盟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298页(763字)

简称“解放联盟”。中国抗日战争中期后各抗日根据地日本人反战组织的最高领导机构。1944年2月,反战同盟华北联合会扩大执委会决定成立容纳在华一切反战、反日本军部的日本人民阵线组织“日本人民解放联盟”,反战同盟应“发展地解消”,过渡加入到解放联盟,以适应其由代表日本士兵的反战要求扩大到代表广大日本士兵和日本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为此,扩大执委会决议先成立“解放联盟创立准备委员会”、“反战同盟善后处理委员会”。是年4月9日,反战同盟华北联合会正式解散,解放联盟创立准备委员会正式成立。冈野井、森健、杉本一夫为解放联盟创立准备委员会华北委员,冈本井等为华中委员。总部设延安。该盟章程规定其组织系统为中央委员会、地方协议会、地区协议会、支部。解放联盟陆续下辖华北、华中两个地方协议会;晋察冀、晋冀豫、山东、冀鲁豫四个地区协议会;延安、晋西北、晋察冀、冀中、太行、大岳、冀南、冀鲁豫、胶东、渤海、滨海、鲁南、鲁中、苏中、苏北、淮北、淮南、鄂豫边、冀东、华南、苏浙等21个支部。解放联盟的创立,统一了在华日本反战人士的斗争及海外日侨的斗争,进一步推动了对日军的瓦解、日本居留民及日侨的争取、防特反特、日军暴行调查等各项工作的发展。至1945年7月,盟员已达1000余人,成为战略反攻阶段敌后战场宣传瓦解日军的一支重要力量。1945年8月11日,解放联盟发出通电,号召侵华日军投降八路军、新四军;8月17日,该盟向朱德总司令发出致敬电,祝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随后解放联盟大部分人员离延安经东北返回日本。另有部分人员应中国共产党的邀请,协助参加日本难民、日俘遣返工作,其后又直接投入了中国人民的解放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这部分人员中的绝大多数以后陆续返回日本,少数自愿留在中国,加入中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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