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兵剧社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427页(586字)

全称“冀东军区政治部尖兵剧社”,抗日战争时期部队文艺工作团体之一。1943年7月1日成立。张荫清、黄天、管桦、陈自强、秦兴汉等先后任正、副社长。主要成员先后有茵青、邓子如、管桦、刘大为、罗明、林野、田娟、石更新、张君如、舒江、安靖、黄河、郭东俊、飞虹、田篱、卜雨、韩大伟、耿介、康占元、周苏、李碧冰、周方、纪良、真晖、刘北鲁、李臣川、高凤官等。因斗争环境残酷,剧社设有战斗班。配合部队政治攻势和反“扫荡”,南到渤海、北到长城,开展大规模宣传。创作、演出剧目有话剧《四个英雄的故事》、《拥军模范于平》、《三百个人一条枪》、《凯旋之夜》、《村选》;歌剧《地狱与人间》、《满洲泪》、《日本》、《夜深人静时》、《慰劳八路军》等。同时创作不少歌曲,如:《争取竞赛的胜利》、《我们的旗帜到处飘扬》、《五月的歌》等。并帮助组建了各分区剧社,出版了《大众报》、《尖兵歌集》以及大量文娱材料,龙飞虹一人自画自编出版了《尖兵画报》。对活跃军民文化生活、鼓舞其斗志起了积极作用,被誉为“艺术工作游击队”。1944年7月参加军区“七·七纪念大会”宿营途中,被大股日伪军包围,社长黄天以及成员今歌、扬子臣、杨素兰、朱春林等二十余人壮烈捐躯,为抗日战争中人员牺牲最多的剧团之一。抗战胜利后,于1945年底出关,随即编入辽东军区政治部文艺工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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