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租界纳税华人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566页(431字)

上海资产阶级在法租界的团体。1927年1月12日筹备,筹备委员会主任为黄金荣、张啸林、杜月笙。同年8月成立临时理事会。理事共27人,分甲、乙、丙三组(以抽签方式决定)。甲组任期一年,乙组任期二年,丙组任期三年,每年改选三分之一,理事会的职权分对内、对外两方面。对外向法租界公董局委员会建议兴革事项,对于法租界内市民加以维护指导和调解争执。对内接受法租界市民建议咨询,筹划、支配、保管会中经济,对会内聘任职员加以监督。自1930年起,出席法租界公董局的华人董事亦由该会选举。该会每年4月举行全体委员会议,每月5日召开全体理事会议,每周召开一次职员会议。理事长还可临时召集会议。该会通过的《纳税华人会组织法》规定:居住在法租界内的市民,凡每年所纳捐税在10元以上者,皆得加入本会为会员;但不识字的,营业不正当的,曾受刑事处分和剥夺公民权的,不得为会员。会员如熟悉社会情况,每年所纳捐税在50元以上者,可被选为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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