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运动大同盟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382页(340字)

民权运动的联合组织。

1922年8月24日在北京湖南会馆成立。发起人为国会议员李石曾、王法勤、王用宾、胡鄂公、焦易堂、北大教授李大钊、王世杰、高一涵、皮宗石、周鲠生、张竞生、叙伦、黄侃、冯裕藻和当时大专学生邓中夏、杨仲健、宋务善、范鸿劼、黄日葵、范体仁、高君宇以及个别工人、商人。以确定和拥护民权为宗旨。该同盟设由15人组成的执行委员会为领导机构,具体领导民权运动。

大同盟成立后,首先与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联合发动劳动立法运动和取消治安条例的运动,并支持北京学联发起的驱彭浪潮和声援二七惨案中受害的工人阶级。发行有《民权》周刊。

该盟在1925年的促进国民会议运动等进步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926年三·一八惨案后,被迫停止活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