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000321 书法教育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9册艺术》第39页(573字)

陈振濂着。

西泠印社1992年6月版。25.2万字。

除导论外,另分7章。导论部分阐述了时代与社会机制的更换,特别是近年来“书法热”的形成与西方文化的介入,书法教育面临着严重挑战。

强调书法教育必须建立学科体制、建立教学法、确立教学观念并总结教学研究成果。第一章,书法教育学的确立;第二章,书法教育观念学的形成;第三章,书法教育学的原则;第四章,书法教学的内容体系;第五章,书法教学计划的准备与实施;第六章,书法教学过程与方法研究;第七章,书法教育学的发展趋势。最后,附录了日本书法教育研究。作者在各章中,论述了书法是一门学科,由严密的层次与角度构成,环环相扣,层层相叠,不允许稍有混乱。

书法教育学的三个层次,即实用教学、情操教育(美育)、专家教育。书法教育不是孤立的艺术专家式教育,而是一种与社会密切相关、息息相通的社会能力的教育,对所有的人都有意义。书法教育的原则为:直观原则、实践原则、个别原则、差异原则、启发原则、欣赏领先原则、系统原则。书法教学的内容为:观赏内容、技巧内容、知识内容。

层次界定:第一级是幼儿教育与小学识字习字教育;第二级是中学、大学选修课、业余学校、函授学校书法教育;第三级是大学书法专业、留学生、研究生与进修生的书法教育。本书对书法教学的计划、过程与方法等,亦有详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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